第462章 監獄的罪犯母親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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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62章 監獄的罪犯母親(4)
足足,103個人。
喬晟手上沾滿了鮮血。
在他最後殺了那個當年說要跟自己做朋友,但是只為了看自己感激涕零笑話的搶劫犯同夥的兒子,那是他為數不多的信任,卻將他打落更深的深淵。
喬晟才哭了。
這眼淚似乎是遲來數年。
他自己選擇了和母親一樣的死法,最後寫下了一封自己的贖罪書。
將自己的作案過程,和犯案次數交代的事無巨細。
還有自己的犯案原因。
喬晟最後寫下一句話:“我似乎是從出生開始,身上就流著骯臟的血,為世人所不容,所指責踐踏,我應該永生處在深淵,觸碰到任何光亮,都會被處以極刑。”
後來此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。
有人說喬晟就是個殺人狂魔,是個變態,太過於可怕。
可是當過往揭開,喬晟所遭受的一切,也讓不敢置信之餘,眼眶通紅。
他似乎是犯罪了,可是又讓人怪不起來。
他明明做的不對,但是大家卻忍不住同情他。
而那些曾經在他當律師的時候,他曾經幫過的那些人,卻打心眼裏明白,喬晟最後的凈土留給了誰。
他其實也想當一個正義的人吧?
這到底是誰的錯?
大家爭論不休,卻又沒有答案。
喬橋睜開眼睛,連她都眼眶通紅。
罪犯的孩子,都會犯罪嗎?
殺人犯的孩子都會殺人嗎?
小偷的孩子全都是小偷嗎?
這到底是誰定義的?
這人世間是有惡,可是我們是否也應該仔細區分惡?
【這個世界任務是救贖。】
【救贖喬晟。】
喬橋問了一句:“這個世界原主有留下願望嗎?”
小賤搖頭:【沒有原主的任務,她投胎去了。】
【她可能是太累了,不願意再接觸這個世界。】
只想離開。
喬橋點頭:“我知道了。”
喬橋看了一下周圍的鐵欄桿,她現在身處監獄中,明天就是她要帶著孩子重新回到大部隊的日子。
所有喬晟遭遇的都還沒發生。
對懷孕的,還有哺乳期的孩子和罪犯母親,是監獄最後的仁慈,單間的監獄。
不允許出門也是對她們的保護。
一天三頓會送飯過來。
小賤抽了一下鼻子:【為什麽人類都會對犯過罪的子女後代,避諱莫深?】
喬橋嗤笑一聲:“彰顯自己多正義吧。”
“踩這種人,能夠顯得自己正義而又非同類。”
“只有將他們踩的足夠低,才能讓自己顯得高大上。”
“其實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之外,其他任何有什麽資格對其指手畫腳?”
當然了,如果真的是殺人為樂的殺人狂魔,變態,罪大惡極之人。
理應遭到社會的唾棄,和道德的指責。
但是在罪犯的家人並沒有參與其中,或者是並不知情,沒有包庇的情況下,為什麽要牽連別人的家人?
何況是個孩子?
也許受害者有資格對罪犯的家人,指責,生氣,發洩,因為他們也失去了自己的家人,他們也算是受害者,他們痛苦難當。
但那也僅僅是屬於受害者和其家人的權利,不是旁觀者的。
旁觀者可以譴責唾罵真正的罪犯,但是旁觀者沒有權利譴責,不知情,無錯的罪犯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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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足,103個人。
喬晟手上沾滿了鮮血。
在他最後殺了那個當年說要跟自己做朋友,但是只為了看自己感激涕零笑話的搶劫犯同夥的兒子,那是他為數不多的信任,卻將他打落更深的深淵。
喬晟才哭了。
這眼淚似乎是遲來數年。
他自己選擇了和母親一樣的死法,最後寫下了一封自己的贖罪書。
將自己的作案過程,和犯案次數交代的事無巨細。
還有自己的犯案原因。
喬晟最後寫下一句話:“我似乎是從出生開始,身上就流著骯臟的血,為世人所不容,所指責踐踏,我應該永生處在深淵,觸碰到任何光亮,都會被處以極刑。”
後來此案件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反響。
有人說喬晟就是個殺人狂魔,是個變態,太過於可怕。
可是當過往揭開,喬晟所遭受的一切,也讓不敢置信之餘,眼眶通紅。
他似乎是犯罪了,可是又讓人怪不起來。
他明明做的不對,但是大家卻忍不住同情他。
而那些曾經在他當律師的時候,他曾經幫過的那些人,卻打心眼裏明白,喬晟最後的凈土留給了誰。
他其實也想當一個正義的人吧?
這到底是誰的錯?
大家爭論不休,卻又沒有答案。
喬橋睜開眼睛,連她都眼眶通紅。
罪犯的孩子,都會犯罪嗎?
殺人犯的孩子都會殺人嗎?
小偷的孩子全都是小偷嗎?
這到底是誰定義的?
這人世間是有惡,可是我們是否也應該仔細區分惡?
【這個世界任務是救贖。】
【救贖喬晟。】
喬橋問了一句:“這個世界原主有留下願望嗎?”
小賤搖頭:【沒有原主的任務,她投胎去了。】
【她可能是太累了,不願意再接觸這個世界。】
只想離開。
喬橋點頭:“我知道了。”
喬橋看了一下周圍的鐵欄桿,她現在身處監獄中,明天就是她要帶著孩子重新回到大部隊的日子。
所有喬晟遭遇的都還沒發生。
對懷孕的,還有哺乳期的孩子和罪犯母親,是監獄最後的仁慈,單間的監獄。
不允許出門也是對她們的保護。
一天三頓會送飯過來。
小賤抽了一下鼻子:【為什麽人類都會對犯過罪的子女後代,避諱莫深?】
喬橋嗤笑一聲:“彰顯自己多正義吧。”
“踩這種人,能夠顯得自己正義而又非同類。”
“只有將他們踩的足夠低,才能讓自己顯得高大上。”
“其實除了受害者和受害者家人之外,其他任何有什麽資格對其指手畫腳?”
當然了,如果真的是殺人為樂的殺人狂魔,變態,罪大惡極之人。
理應遭到社會的唾棄,和道德的指責。
但是在罪犯的家人並沒有參與其中,或者是並不知情,沒有包庇的情況下,為什麽要牽連別人的家人?
何況是個孩子?
也許受害者有資格對罪犯的家人,指責,生氣,發洩,因為他們也失去了自己的家人,他們也算是受害者,他們痛苦難當。
但那也僅僅是屬於受害者和其家人的權利,不是旁觀者的。
旁觀者可以譴責唾罵真正的罪犯,但是旁觀者沒有權利譴責,不知情,無錯的罪犯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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